为做好2023年秋季本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2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时间
2023年秋季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网报时间为:
报名时间:9月15日7:00-9月27日17:00。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账号注册,完成实名核验,完善个人信息中心的各项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的现场审核确认点(只能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具体网报时间以认定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请申请人注意,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站上申请注册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二、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孝南户籍(含高新区、临空区)、居住地(须持有孝南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必须为原件,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认定依据)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专升本学生)驻孝感城区、高新区、临空区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证书。
本区只受理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只受理户籍(居住证、服役所在地)在本区的申请人员。一律不受理跨区、县选择现场确认机构,因申请人选错认定机构及资格种类而贻误认定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三、学历标准
(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经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49所中职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时,其学历视为合格学历,但必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时,学历暂不作提升要求。即,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后方可直接认定,免试认定只能认定一次,已经认定过的不能再次认定。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须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其他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方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查询网址https://ntce.neea.edu.cn/
四、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它学科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体检标准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医院体检合格方可。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湖北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申请人如果因怀孕而致体检指标不合格,视为体检不合格,本次认定不予受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如果因怀孕而无法完成妇科检查的,视为未完成体检,本次认定不予受理。如果发现体检中有冒名顶替现象,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在本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当期的体检结论只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效期6个月。医院作出体检结论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将体格检查表带离医院。体格检查结果将由指定医院体检中心直接转送至认定机构,不需本人领取。
六、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申请人员所申请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二)报名
在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需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账号登录并报名。网报时间到期,本认定机构不再受理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
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不严格按要求上传照片的,网上审批将不予通过。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四)下载打印体检表
《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本公告附件下载,正反打印,非指定《体检表》无效。申请人在体检表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栏粘贴与网报一致的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标准证件照片,现场确认时核验空表。请根据本人申请类型下载体检表(请勿更改体检表格式)。
七、现场确认
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申报完成后,查看系统“申报提醒”及“注意事项”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于9月18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有效工作日)到孝南区便民服务中心(玉泉南路8号)一楼北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行政审批中台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必须经现场确认通过后方可生效,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弃权(现场确认通过后再到指定医院体检)。申请人员到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网报时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核验不通过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file:///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在本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在本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需在湖北中等学历查询网http://hbzzxt.e21.cn/index.php?type=2下载查询结果。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报时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4.考试合格证明(网报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有效期内。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内(网报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5.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须有户口本主页家庭住址页、全户人员关系页、个人信息页)或集体户口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6.根据自己所报学段下载《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1、附件2),用A4纸正反打印空白样表并贴照片。现场确认通过后再按指定时间、指定医院去体检,非指定《体检表》无效。
7.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上传的相片同底版相同(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所交照片与个人网报照片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8.特别提醒:所有网报核验不通过的原件,都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相关证明。不能在指定时间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八、其他事项
1.现场确认通过的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员于2023年9月18日至28日上午8:00到孝感市孝感市孝南区環川路215号孝感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二楼体检中心 联系电话:0712-2289934 0712-2289933体检时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表(贴照片),空腹。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申请人看错公告(非本人户籍所在地认定机构公告)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无犯罪记录核查。
(1)孝南区户籍申请人无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居住地类型的申请人(持有孝感市居住证外地户籍人员),先由认定机构联系公安部门核查,如有必要,请协助认定机构联系户籍地公安部门核查无违法犯罪记录。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需及时到所选择的认定机构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及台湾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相关认定机构。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按时提供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4.颁发证书。经认定合格的教师资格申报人员于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1月12日(有效工作日)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或邮寄。
5.补证说明。关于补办教师资格证需要提交的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教师资格证原件的复印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4)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无法提供以上四项中的任一材料者将不予受理补证。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 0712—2779020
原始标题:孝南区教育局202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aonan.gov.cn/tzgg/1736386.j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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