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市直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市直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孝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0年孝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及数量
28家市直单位公开遴选39个职位,共计55人。具体的遴选单位、遴选职位及数量见《2020年孝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孝感市所辖各县(市、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
中央、省直机关设在地方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的公务员不在报名范围内。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实际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级各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011年以后招录的选调生,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县(市、区)直单位外,其他人员必须具有2年以上乡镇(街道)或村实际工作经历,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现担任的职务职级层次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职务职级层次。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需要或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各遴选职位对报考年龄具体要求见附件1。
6.一般应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各遴选职位对报考学历具体要求见附件1。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任职时间、报考年龄等其他涉及到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6.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任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8.参加过2020年度各级公开遴选、公务员招录考试的公务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日上午8:30至9月4日下午5:30。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孝感党建微信公众号或孝感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2020年孝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一式3份)和《2020年孝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承诺书》(附件4)(1份),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把关、签署是否同意推荐的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汇总。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于2020年9月6日下午5点前将《2020年孝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2020年孝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2020年孝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承诺书》(附件4)报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专班。
公开遴选期间,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专班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答复报考人员有关咨询。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2020年9月7日至8日,市直各遴选单位根据《2020年孝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2020年孝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汇总表》(一式3份)等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及时提出是否符合报考资格的审核意见。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该注明缺失的内容,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填;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不合格者,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2.确定笔试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应达到5: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视情况组织报考人员进行职位调剂。职位调剂后,报考比例仍达不到5:1的,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确定为笔试人选,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向县(市、区)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由市委组织部商遴选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3年内不得参加各级公开遴选考试。
3.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11日到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简称为“加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2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各遴选单位在笔试当天下午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20年9月13日(星期日)上午。
笔试事项将在孝感党建微信公众号和孝感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笔试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于9月中旬在孝感党建微信公众号和孝感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资格复审对象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遴选职位资格复审对象名单(末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在孝感党建微信公众号和孝感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将资格复审材料交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复审材料交遴选单位集中审核。资格复审对象逾期不报复审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由市委组织部商遴选单位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
(五)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在孝感党建微信公众号和孝感市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六)公布考试成绩
市委组织部按照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并发布公告。
(七)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一般按照体检、考察人数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其中,对于遴选人数为4人的职位,按照体检、考察人数与遴选人数1.5: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在孝感党建微信公众号和孝感市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
2.体检。市委组织部组织体检对象进行集中体检,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考察。考察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遴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应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对工作实绩和专业能力素养的考察,加强对作风、廉政情况和道德品行等情况的考察。考察中,考察组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要求,认真查阅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进行严格审核。考察结束后,经综合分析评价,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八)讨论决定
遴选单位党组(党委)根据体检、考察情况以及考察对象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工作实绩、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排序,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建议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部务会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
市委组织部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孝感党建微信公众号和孝感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试用与任职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拟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遴选单位办理任职手续时,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职级。
市直群团机关公开遴选职位的拟录用人员,按照《湖北省群团机关公开遴选专职干部实施办法(试行)》(鄂组办〔2017〕28号)有关规定,办理试用、公示、任职等手续。
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晋升职务职级。
四、公开遴选纪律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孝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孝感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志明
咨询电话:0712-2280210
附件:
(责任编辑:格格木)
关注格木教育获取备考资料,欢迎加入湖北公务员考试交流群:709769401
一手招考信息 海量备考干货
扫码关注“格木教育”微信公众号
公考刷题听课 使用格木教育APP
扫码关注“格木教育”官方视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