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委编委会会议纪要》(2021年2号)精神,做好云梦县随军未就业家属安置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要求,现公示如下
一、招聘对象、单位及招聘计划
1.招聘对象:面向云梦县驻军单位现役军官随军家属;
2.招聘单位及招聘计划:云梦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人;云梦县残疾人康复中心1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云梦县2021年面向现役军官随军家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6.本次招聘年龄计算点为2021年1月1日,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务处分惩戒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6月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6月3日下午18:00后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云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城关镇东城区便民服务中心4号楼303室)。
4.报名要求:本次招聘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信网下载的带有二维码的电子注册学历备案表、毕业证书复印件、配偶军官证、结婚证及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以及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和一份《2021年云梦县驻军单位现役军官随军家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及资格审核合格人数1:3的比例进行笔试开考。报名及资格审核结束后,达不到1:3笔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提出是否保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其中决定取消招聘岗位的,由云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报考人员调整报考岗位或放弃本次报考。
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者,办理报名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报考者需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
本次专项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评分,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本次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笔试题本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笔试由县人事考试院在县事业单位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通过云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梦网http://www.yunmeng.gov.cn/)发布。
2.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纳入云梦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方案中,同步组织。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等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
五、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以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果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出现再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六、体检
体检由中共云梦县委组织部、云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岗位,按同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由中共云梦县委组织部、云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核内容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
因考生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同岗位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完成后,将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在云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梦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按程序为聘用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九、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招聘工作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对查证属实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相应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方案由云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政策、报名咨询电话:0712-4339993(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1:云梦县2021年面向现役军官随军家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2021年云梦县驻军单位现役军官随军家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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