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卫健委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卫通〔2021〕34号)和《2021年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拟对2021年应城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考生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岗位情况
因无人报考而取消招聘岗位2个,分别是:
1、应城市三合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岗位代码2021K0188,招聘计划1名);
2、应城市陈河镇中心卫生院检验技师岗位(岗位代码2021K0211,招聘计划1名)。
二、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纳入2021年应城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共计223名,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三、面试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及地点
1、面试资格审查方式:
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2、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12月13日-15日,共3天时间。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5。
3、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应城市卫生健康局(应城市汉宜大道50号)3楼人事股。
四、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五、面试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4、招聘岗位对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年高校毕业生不作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要求。
5、以在岗不在编人员或乡村医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供连续在应城市域内乡镇卫生院或者村卫生室工作满2年及以上、当前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不在编人员或乡村医生的工作证明(附件4),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省招聘公告发布时间),其中:
①由工作单位出具《工作证明》,须经本单位分管财务、人事的领导和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②由工作单位出具工资发放财务原始凭证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为2019年8月、2019年12月、2020年7月、2021年元月、2021年7月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及当月凭证封面)。工资凭证及复印件由卫生院直接提供给审核人员,每个卫生院只需提供一套工资凭证复印件,但须将报考本单位岗位的考生和报考外单位岗位的考生在凭证中标注出来。
6、1寸登记照片2张。
7、填写并打印《2021年应城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表》(附件1)。
8、打印并签署《2021年应城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3)。
装订顺序:资格审查表(登记照片2张)→承诺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或专技资格证→工作证明。
七、其他事项
1、所有考生均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主动放弃资格审查、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在资格审查入场时,应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同时扫应城市卫生健康局场所码,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员聚集。在资格审查前3天或在入场后有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须主动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资格审查前28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的返(来)应城的考生,以及资格审查前28天内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返(来)应城的考生,请提前了解并遵守应城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
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告知招聘机关,以免错失面试机会。
咨询电话:应城市卫生健康局 0712-3266260/3266275
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2-3238590
附件1、2021年应城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表.xls
附件2、2021年应城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附件3、2021年应城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5、2021年应城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日程安排.doc
(责任编辑:格格木)
关注格木教育获取备考资料,欢迎加入湖北公务员考试交流群:709769401
一手招考信息 海量备考干货
扫码关注“格木教育”微信公众号
公考刷题听课 使用格木教育APP
扫码关注“格木教育”官方视频号